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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老板获刑1年罚2万
2024-05-01 19:21    8167 来源:华西都市报

法院兑付拖欠工资

全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昨宣判

●普通市民不能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法院提起自诉,需由公诉机关提起诉讼

●律师陈军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一项新罪名,在维护劳动者利益方面有重要意义

昨日上午,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宣判,被告人胡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胡某当庭认罪,表示不会上诉。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案件。

2010年11月,32岁的胡某聘请20余名工人,在双流黄水镇某工地做景观园林工程。今年6月5日工程完工后,胡某从发包商处领到51万元劳务款,但他以工程亏损为由,拖欠20余名工人工资13万余元。6月9日,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胡某在限期内支付拖欠的工资,但他拒不支付,并于当晚买了第二天飞往上海的机票,随后携妻潜逃。7月12日,胡某在浙江省慈溪市被抓获。经过协商,拖欠工人的工资由相关单位代为支付。

律师:是一项新罪名

针对具体条款,市民提出疑问。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军和相关单位作出解答。

1、法条中的“数额较大”由哪个部门认定?多少钱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

陈军说,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些具体条款,现在最高人民法院还没发布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公诉方和法院在涉案数额评估方面也面临尴尬。而各个地方的工资水平也有差异,评估时也要考虑。

负责该案的双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唐琼表示,因为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多少钱以上算数额较大,现在还不能给出明确界定。但该案胡某拖欠工人薪金达13万余元,肯定符合“数

额较大”的要求。2、政府有关部门是哪些部门?

陈军说,有关部门指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如该案中的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普通市民能不能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法院提起自诉?

双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芷攸表示,普通市民不能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法院提起自诉,需由公诉机关提起诉讼。

4、何时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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