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
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
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高罚1万;
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高罚5万;
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高罚10万。
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处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
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
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高罚1万;
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高罚5万;
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高罚10万。
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处理。
2025-08-13 08:566547
2025-08-13 08:536439
2025-08-13 08:504569
2025-08-12 08:084541
2025-08-12 08:065652
2025-08-12 08:005468
2025-08-11 08:566558
2025-08-11 08:535441
2025-08-11 08:474658
2025-08-09 08:425449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