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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政策:速冻食品已经有了新标准
2024-04-30 17:44    2318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已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的29家生产企业现场颁发了生产许可证证书。有关人士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选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应认准标有“qs”标志的产品。据悉,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8月底开始对此次列入准入范围的产品进行无证查处。

据记者了解,首批通过市场准入、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北京德宝商三印刷有限公司、奇妙包装有限公司、珠海中富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它们均是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企业,申请准入的产品共有97个,覆盖了本次实施准入的全部六大类39种产品。

速冻食品新标准已出台

新标准规定,不经预包装的速冻食品不得销售。有关专家表示,新标准的出台有望解决散装速冻食品的二次污染问题。

去年12月20日,由商务部制定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颁布实施。《规范》要求,超市出售散装食品应用防尘材料覆盖,设置隔离设施,以防二次污染。该《规范》还要求,超市生鲜区域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要低于-18℃。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的行业标准,主要是为了杜绝速冻食品出现卫生、生产日期等安全隐患。一旦正式实施,对质量有严格要求的企业一般都会参照这个行业标准跟进实施。

据了解,速冻新标准还要求速冻食品在强冷环境下,使食品的中心温度迅速降到-18℃以下,现在正规的大型企业一般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将体积较小的面米食品达到速冻要求,这样能够更好地保持食品天然的色泽、风味以及营养成分。

但是,新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

酱菜茶叶今年须贴“qs”

从今年1月1日起,茶叶、酱油、啤酒等13类食品,贴有qs质量安全标识才可上市流通。今年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茶叶等十三类食品,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据了解,第三批13类食品包括茶叶、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它们是第三批进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国家质检总局计划在今年将所有种类食品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届时,所有食品都将加贴qs标志。如果食品是今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在保质期内可继续销售。

严禁回收食品再回炉加工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回收食品不能“再回炉”加工,也不能再作为生产原材料来生产加工食品。

据了解,目前我国尚未正式实施食品回收制度。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回收食品”共包括四个来源: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收的在保质期内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收的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由批发商、零售商退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执法单位扣留、罚没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据介绍,为了避免将回收食品用于生产原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记录应当包括回收食品的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退货日期、退货数量、销毁地点、销毁方式、销毁数量、销毁时间、负责人员等内容;销毁食品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签字确认。

据悉,质监部门一旦发现企业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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