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学校食堂禁用小龙虾等食材 河南发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提示
2024-04-30 16:54    8252 

大河网讯 (政务记者 朱祺)开学在即,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和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学校严把食品安全自查关、学生把好自我管理关、校园周边商铺把好规范经营关,合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学校食堂应禁用哪些食材、食品?

自查重点涵盖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辅料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场所及设施设备和餐具清洁状况、有害生物滋生情况。

自查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对于学校食堂禁用食材及禁止供应的食品要牢记。禁用食材禁止供应食品品种清单如下:

(1)学校食堂禁用食材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牲畜甲状腺、肾上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组织、*官、脏器;

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死的甲鱼或黄鳝等高风险水产品;

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芸豆、云扁豆、菜豆等)、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

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

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非本食堂加工的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

工业用盐或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等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油性色素等)以及吉士粉。

(2)学校食堂禁止供应食品品种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食品;

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学生如何进行自我管理?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新风尚。

科学合理饮食,营养均衡搭配。尽量保证每日膳食多样,饮食有度,不暴饮暴食。三餐规律,少吃夜宵和零食,不要食用“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

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减少持续久坐时间,课间要外出活动,舒缓紧张。多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按时作息,不熬夜,保证充足睡眠,增强***。

校园周边商铺如何规范经营?

校园周边商铺要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选择从正规渠道进货,不*卖不健康食品,不*卖过期食品,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和台账记录,便于食品安全追溯。

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处理。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