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重庆市查处8家食品中检出**壳成分餐饮服务单位
2024-04-30 16:25    9770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检出**壳成分的通告》(2016年第10号)的要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了8家食品中检出**壳成分的餐饮服务单位。具体情况为:

一、合川区小沔镇“有名面馆”和“天下**粉”查处情况。经查,合川区小沔镇“有名面馆”业主李本华和“天下**粉”业主何子云从第三人徐友芳处非法购入**壳,添加到本店加工制作的食品中供消费者食用,具有违法添加**壳生产经营食品的主观故意。合川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对“有名面馆”作出罚款 3万元,并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行政处罚;对“天下**粉”作出罚款3万元、没收**壳粉末1.5公斤,并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行政处罚;对非法经营**壳的徐友芳作出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合川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徐云芳、何子云和李本华等人提起诉讼。

二、巫山县“霸王鱼鸡餐馆”和“蒋记油爆虾餐馆”查处情况。经查,巫山县“霸王鱼鸡餐馆”和“蒋记油爆虾餐馆”经营的自制火锅底料中检出**碱、**和***等**壳成分。其中,“霸王鱼鸡餐馆”为持证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未发现主观故意添加**壳相关证据;“蒋记油爆虾餐馆”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调查发现存在违法添加**壳生产经营食品的主观故意。巫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对“霸王鱼鸡餐馆”作出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行政处罚;对“蒋记油爆虾餐馆”作出罚款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对“蒋记油爆虾餐馆”负责人罗松以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

三、北部新区“姚家火锅”和“渝香堂火锅馆”查处情况。经查,“姚家火锅”和“渝香堂火锅馆”经营的火锅底料检出那可丁、**、***、**碱等**壳成分。其中,“姚家火锅”未发现故意添加**壳相关证据,且再次抽检未检出**壳成分;“渝香堂火锅馆”存在违法添加主观故意。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对“姚家火锅”作出警告、罚款2.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对渝香堂火锅馆责令停止经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决定对“渝香堂火锅馆”立案侦查。

四、荣昌区昌元街道“大龙老火锅店”查处情况。经查,荣昌区昌元街道“大龙老火锅店”在其经营的火锅底料中添加了**壳,存在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主观故意。荣昌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对“大龙老火锅店”作出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大龙老火锅店”业主段均提起诉讼。

五、江北区“文老六火锅”查处情况。经查,江北区“文老六火锅”所经营的火锅底料中检出**碱、那可丁等**壳成分。江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对“文老六火锅”作出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处理。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