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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卫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2-03-03 09:39    2232 来源:网络转载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厨卫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厨卫电器产品是指在厨房或卫生间使用的家用电器,其产品质量与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密切相关。本次抽查了518家企业生产的545批次厨卫电器产品,涉及吸油烟机、厨房机械、电磁灶电热水壶、电烤箱及烘烤器具、洗碗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等7种产品。其中1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无证无照生产或未加贴有效能效标识,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共对514家企业生产的540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103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不合格发现率为19.1%。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不合格企业20家,有7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13家企业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吸油烟机不合格发现率为18.5%。本次抽查了5个省(市)64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64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产品中,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5%,较上次抽查上升0.3个百分点。近3年该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2.5%、18.2%、18.5%。

图1 吸油烟机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噪声、空气性能、能效等级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空气性能、能效等级、噪声。

  本次重点抽查检验了产业集聚区广东省55家生产企业的56批次产品,占检验批次总数的86.2%,检出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4%。

  (二)厨房机械不合格发现率为10.5%。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共抽查了7个省(市)37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5%,较上次抽查上升1.4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11.5%、9.1%、10.5%。

图2 厨房机械产品近3次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17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占抽查批次总数的44.7%,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9%。

  (三)电磁灶不合格发现率为54.1%。近年来首次在流通领域抽查电磁灶,抽查了8个省(市)78家企业生产的78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涉嫌无证生产,4批次涉嫌未加贴有效能效标识,5批次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在检验的74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产品中,发现4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4.1%。

  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能效等级、连续骚扰电压(或端子骚扰电压)、辐射骚扰(或电磁辐射骚扰)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能效等级、端子骚扰电压、辐射骚扰。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电磁兼容指标上,4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38批次为电磁兼容指标不合格。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55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占检验批次总数的74.3%,检出3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3.6%。另外,抽查了4批次产地为福建省的产品,检出3批次不合格。

  (四)电热水壶不合格发现率为18.3%。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共抽查了10个省(市)129家企业生产的131批次产品,其中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3%,较上次抽查上升4.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2%、13.6%、18.3%。

图3 电热水壶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97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占抽查批次总数的74.0%,检出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6%。

  (五)电烤箱及烘烤器具不合格发现率为6.8%。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共抽查了11个省(区、市)88家企业生产的103批次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8%,较上次抽查上升1.2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8.0%、5.6%、6.8%。

图4 电烤箱及烘烤器具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发热、接地措施、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螺钉和连接。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广东省、浙江省等产业集聚区的企业,抽查了39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检出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1%;抽查了25批次产地为浙江省的产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0%。

  (六)洗碗机不合格发现率为3.8%。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共抽查了7个省(市)23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8%,较上次抽查下降16.2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0.0%、20.0%、3.8%。

图5 洗碗机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防护、发热、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结构项目不合格。

  (七)储水式电热水器不合格发现率为14.6%。本次抽查了8个省99家企业生产的103批次产品,其中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6%,较上次抽查上升2.5个百分点。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16.7%、12.1%、14.6%。

图6 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容量、能效等级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容量、能效等级。

  本次重点抽查检验了产业集聚区广东省77家生产企业的78批次产品,占抽查批次总数的75.7%,检出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9%。

  经技术机构分析,厨卫电器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不了解,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质量控制不严格。二是企业为降低成本,少用配件或使用了不满足标准要求的配件。三是企业为提高销量,虚标产品参数。具体到不合格项目来说,连续骚扰电压(或端子骚扰电压)项目、辐射骚扰(或电磁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在设计和开发阶段,未按要求加入电磁兼容防护电路;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未全面考虑到产品的安全性,忽略了电源线的相对长度对标准符合性的影响,或者在接地端子处未使用防松措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电源软线的固定装置不牢固或产品上装配的电源软线线径与产品的额定电流不匹配;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产品设计使用保护电子电路作为过热保护措施时,电子程序设计考虑不周全;结构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电路设计不合理,或选用的电子元器件规格参数不匹配。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开展质量专项治理。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要针对吸油烟机、电磁灶、电热水壶、储水式电热水器等产品开展产业集聚区质量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着力提升质量水平。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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