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莆田仙游一商家馒头甜蜜素超标 被罚5万元
2024-06-22 08:58    4556 

“早知道馒头里放甜蜜素要被罚5万元,就不去动这心思了。”朱某既焦虑又懊悔。1月31日,莆田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其送达处罚书,没收违法所得9.75元,并处以罚款5万元。

去年12月5日,该局执法人员对鲤城街道胜利路朱某经营的馒头店生产经营的红糖馒头进行抽检。检测报告显示,该馒头店于当天生产的红糖馒头甜蜜素不符合gb2760-2014的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1月15日,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对其立案调查。

经询问,朱某制作红糖馒头的配方有面粉、水、红糖、豆沙、酱油、蛋白糖,12月5日当天,生产经营的同批次的红糖馒头共有65个,已全部销售出去,销售价格0.5元/个,成本0.35元/个,经营额共计32.5元,成本共计22.75元,获利9.7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已责令朱某改正该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据介绍,朱某在馒头中添加的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是一种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其甜度为蔗糖的30倍,价格却仅为蔗糖的三分之一。而且,它不像糖精那样用量多了会有苦味,所以在某些食品加工过程中会用甜蜜素代替糖来使用。执法人员说,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甜蜜素可用于糕点、饼干、面包、饮料、配制酒等19类食品,但不能用于馒头。

“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执法人员说。

来源:东南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