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碳交易开启电力市场的另一个风口?广东已有售电公司取得先机!
2024-05-15 14:13    2540 来源:易电在线

全国碳市场启动啦!

全国碳市场初期以现货市场为主,交易规模约为12-80亿元/年; 全国碳市场自2017年启动至2019年年末,均属于初始运行期,碳价可能会相对较低,约在30-100元/吨之间,未来逐步由现货交易向期货交易过渡,碳期货市场规模在-4000亿/年。

那么,电力企业怎么应对?售电公司是否增大了业务范畴?

对发电企业乃至电力市场的影响

初入市门槛,按照排放量每年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照这个企业的门槛,发电行业纳入的企业达到1700多家,电力企业的碳排放总量达到30多亿吨,远超世界任何一个碳市场,碳市场成熟后,将成为全球最大交易规模的市场。

电力企业进入碳市场,在确定配额后,电力企业要为自己多发的电的买单。衡量企业经营成本不在是单单看发电原料的成本,还要把碳排放量纳入成本考虑体系中,不在是简单的数学计算,而是要看经营者怎么有效促进企业灵活地采用不同减碳技术、结构调整和优化管理方法实现低成本减碳。

据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

每生产1千瓦时电力,煤炭需要排放357克碳当量,光伏需要排放76.4克,水力需要排放64.4克,风能需要排放13.1克,而核能只需要排放5.7克。可知,煤炭的排放量远远大于其他能源的排放量。

对于电力市场,主要是发电侧及市场价格影响。我国目前火电占比超过60%,发电量占比超过70%。碳交易的实行,火电的占比可能逐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发电比例将会升高。而且非化石能源发电的成本比火电低,市场让利空间较大,在市场价格优势大。由于火电降碳空间有限,在降低碳排放的能力远不及新能源,未来更大的碳空间将来自于风能、太阳能、核能等。对于电力行业而言,无疑又是新一轮的洗牌。

基准线和历史强度决定碳分配额

关于基准线的误区:单位产品的排放量在基准线以上,生产的产品越多,获得配额约大;处于基准线一下的企业就需要加大投资,让单位产品的排放量高于基准线,否则要向市场购买排放权或退市。

根据基准线法和历史强度法,事实上,不是配额越多就越好,配额需要购买。经验管理好,技术装备水平高的企业,可以多生产。反之技术水平较差的企业,多生产只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从长远来看,必须通过降低单位碳排放量,减少单位能源消耗,让企业响应政策的同时,实现利益最大化,管理跟技术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

现阶段,企业的免费配额是根据基准线法和历史强度法决定的。但从长期来看,免费配额的分配方法最终将统一到基准线上,由于数据的积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周期,预计到2020年以后,如果是免费配额的分配都将采用基准线法。

会不会纳入售电公司业务范畴

目前售电公司手头上掌握许多电力用户的用电数据,已经代理了企业电量的售电公司来说,用电数据与碳排放的数据相对关联性更大一些,每年统计的电量可作为售电公司转化为在碳交易市场的立足的资本。之后电力市场逐步放开,更多的电力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对于有数据支撑的售电公司来说,售电公司有能力去承担碳交易市场第三方机构。

目前电力企业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意识仍存在不足,大部分企业在履约期快到时才进行碳交易,显然处于被动尴尬的位置。而以投资为目的交易占少数,所以售电公司有必要抓住机遇入场,代理碳排放交易权。

for example

2016年12月23日,广州恒运售电公司在广州碳排放交易所进行了首次碳指标交易,一次性协议转让购得369万吨碳指标,每吨碳价为12.8元,成为全国经营碳排放权的唯一一家售电企业。

目前广州恒运售电公司已拥有430万吨的碳指标!在广东省碳排放市场中具有较强的话语权。

目前广东碳市场的碳指标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处于低位水平,在即将启动的全国统一的碳市场中,拥有更多碳排放量,可能意味着其资产升值潜力巨大。

来源:易电在线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