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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将拟定统计督察实施方案
2024-05-15 11:08    840 

《经济参考报》记者9月25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就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针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将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发挥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针对各级统计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内设机构开展统计督察,将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参与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等情况。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监督检查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或者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落实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制度等情况。

据悉,为贯彻落实《规定》,国家统计局近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将成立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具体任务组建统计督察组,具体负责统计督察工作;抓紧制定《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督察工作基本原则、组织机构、督察组构成、工作程序、意见反馈、整改落实和纪律要求;抓紧拟定统计督察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今年统计督察工作;研究拟定今后几年统计督察方案,制定2018年统计督察计划等。(记者 班娟娟)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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