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年,&ldquo家庭农场&rdquo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充分利用好农业政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的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记者对四川省蓬安县家庭农场信贷服务情况进行了调查。
家庭农场信贷服务情况
蓬安县享有&ldquo中国锦橙第一县&rdquo&ldquo南方制种大县&rdquo&ldquo商品粮大县&rdquo等美誉。到2012年末,全县有家庭农场29家,分布于25个乡镇,主要从事种植业、畜禽饲养业和水域养殖。近年来,蓬安县农村信用社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产销通、致富通、创业通等信贷产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大型农用机械设备抵押、活禽畜抵押等贷款方式,加大了对家庭农场信贷支持力度。到2013年3月末,对21家家庭农场发放贷款达455.71万元,户均21.7万元。但由于目前信用社缺乏家庭农场的信贷管理办法,对其主要发放小额农户贷款、联保互保贷款,导致部分家庭农场信贷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至2012年末,信用社对家庭农场贷款满足率仅为60%。
家庭农场信贷需求的主要特点
信贷需求额度普遍较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大,资金需求密集度高,需求额远大于普通农户,且家庭农场贷款需求差异较大。据调查,2012年,蓬安县种植业家庭农场、畜禽饲养业家庭农场、水域养殖业家庭农场户均信贷需求分别为8.51万元、31.6万元、25万元,分别是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限额4.26倍、15.8倍、12.5倍。
贷款期限多元化。相比农户主要以短期信贷需求为主,家庭农场对贷款期限的要求更加多样化,既有季节性较强的短期信贷需求,也有较大规模的中长期信贷需求。据调查,家庭农场短期贷款主要用于购买种苗、饲料、肥料等生产资料,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长期贷款主要用于租用及整理土地、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投资,期限一般在1~3年。
能承受利率水平较低。近年来,随着人工成本、农业生产资料的上涨,加剧了家庭农场经营压力。据调查,在正常年景下,种植业家庭农场资产利润率在8%~15%,畜禽饲养业家庭农场在10%~15%,水域养殖业在15%。家庭农场在面临较大的生产风险与市场风险情况下,经常发生亏损,难以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和贷款利率。
对农业保险具有强烈的需求意愿。家庭农场易受天气、疾病、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面临较大风险,与一般农户相比,家庭农场投资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想通过农业保险分散化解风险的愿望更为强烈。
家庭农场信贷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贷款额度不能完全适应大额资金需求。目前,农信社对农户贷款实行单户限额管理,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2万元;对规模30亩左右的家庭农场授信额度控制在5万元以内,对规模100亩左右的授信额度在10万元之内,300亩以上的控制在20万元之内。调查显示,29家家庭农场信贷资金满足度为60%,其中:种植业、畜禽饲养业、水域养殖业分别为49.2%、68.4%和62.4%。
贷款期限难以满足中长期融资需求。目前,农村信用社对农户主要发放1年及以内的短期贷款。2012年末,21家家庭农场1年及以内的短期贷款282.1万元,仅占61.9%。部分家庭农场&ldquo短贷长用&rdquo,在资金周转不畅时易出现拖欠问题。
融资成本普遍较高。农信社对种养殖大户贷款在利率上与企业贷款等同,由于家庭农场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减除生产成本和人工成本后,基本上所剩无几,个别农场主归还贷款利息都存在困难。
农业保险品种单一且设计不合理。由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保险赔付率高,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较低,导致农业保险险种较少。目前,种植业险种主要是小麦、玉米、棉花三大作物,养猪业仅有母猪险。
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家庭农场所拥有土地为农村耕地,只有与政府签订的长期租赁合同,没有土地证,不能作为抵押物。
对完善家庭农场信贷服务的建议
争取政府支持。力争实施省、市、县三级行联动策略,与各级党政及相关部门处理好关系,由政府出台《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及成立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管机构,及时反馈信息、当好参谋、做好牵引。同时,建议和促进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区域行业信用评级,大力开展农村&ldquo信用村镇&rdquo建设,不断引导良好信用氛围的形成;积极建言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金融支持家庭农场优惠条例》。对协作银行在财税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或减免,对协作银行在乡镇或乡村开办营业网点、布放atm机等现代结算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ldquo三农&rdquo贷款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支持规模化农业、养殖等适应家庭农场经营的产业,带动家庭农场发展产业化经营。
促进家庭农场成为独立的贷款主体。要出台家庭农场注册或认定的制度规定,明确法律地位、认定标准、设立登记等相关内容,使家庭农场成为独立的承贷主体。
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创新。就家庭农场来说,金融部门可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给予积极支持。一是要全面支持与家庭农场相关的各个领域,包括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农用机械、信息网络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二是支持的产品和工具应包括信贷、保险、直接融资等诸多方面,并根据家庭农场的注册类型,宜企则企,宜户则户。三是多渠道推动金融产品创新。除了金融机构的自主研发外,可根据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特点,通过引进、嫁接、拓展等渠道实现金融产品创新。、
形成家庭农场发展合力。要对支持家庭农场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实施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激发金融支持的积极性;设立家庭农场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家庭农场贷款担保、还贷周转;要修改土地融资的法律法规,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贷款。
优化服务功能。积极提升县域atm、pos和自动存取款机的布设密度,推广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向家庭农场推广使用网上银行;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情况,采取调整结构和适度增加物理网点相结合,在经济强镇还建一部分网点。同时,在业务量和区域范围小的支行可以成立个贷中心,集中人员集中办理家庭农场信贷业务;在业务量大和区域范围广的地区,在分理处设专职家庭农场客户经理,用专门的人做专业的事。
结语
我国最为农业大国,规模经营是&ldquo三农&rdquo未来发展的方向,农村金融需要紧紧赶上时代的步伐,发挥真正作用,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金融机构也需要严格考核控险,在明确各类业务风险容忍度和免责条款的基础上,对家庭农场贷款全面推行包放、包管、包收和绩效工资与贷款的质量、数量、效益挂钩的&ldquo三包一挂&rdquo责任制,并从严进行考核兑现。
(来源:中国农机总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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