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与宜停车结合,停车即可充电。 资料图
深圳晚报讯 (记者 董玉含) 为保证行人及车辆的安全通行、防范触电安全事件及检修维护的需要,深圳的路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将不选择待机状态下行人或车辆可能触碰部分带有高压电(380v)的交流充电桩及一体式非车载充电机,而只选择分体式快充设备。11月5日,市交委公示了其组织制定的深圳市地方标准《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市交委官网查看《规范》内容,有意见与建议可致电26801341或发送至电子邮箱ruancg@sztb.gov.cn。
根据该《规范》征求意见稿,深圳拟选取分体式充电机作为道路侧充电设施。目前充电设施市场上充电设施按类型可分为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包含分体式充电机);按充电功率,交流充电桩又可进一步分为交流快充(单桩功率≥30kw)、交流慢充(单桩功率≤7kw),非车载充电机为快充设备。
由于交流慢充设备功率较小,难以迅速为车辆补充电能,通常只在住宅小区建设和使用;快速充电设备功率大,能在较短时间内及时为车辆补充电能,同时不会长时间占用道路侧停车位,达到“一机多充”,以解决长时间占位充电的问题。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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