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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获评“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2024-05-13 12:26    5699 来源:新华网

近日,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评价与管理办法》,经创建城市(县)自评、市级初评、省级验收和社会公示,命名深圳市宝安区等16个县(市、区)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近年来,宝安区不断加强监管专业化建设。“管办分离”改革全面铺开,按照街道设置市场监管所,建立“一室两队”组织架构,队伍人员配备向一线倾斜,持续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执法取证、快速检测装备建设,确保办公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此外,公安部门成立食药专职打击专班,扩编补充公安力量,为创建提供强有力监管执法能力保障。

源头治理方面,宝安区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推进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专项监测,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及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

过程监管方面,宝安区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先进管理体系,开展食品小作坊、“湿米粉”生产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监管,推进“放心肉菜超市”培育和“放心食品超市”承诺活动,提高流通单位规范经营水平。

问题整治方面,宝安区紧盯高风险领域和热点问题,加强农业投入品、标签标识、“两超一非”、保健食品、校园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不安全 不上市”和食品安全“铁拳行动”“昆仑行动”,“湿米粉统一查”、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宝安区将进一步压实多方责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不断巩固“创县”成果,推动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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