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科技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2018年笔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据通报,本次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29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除湿机产品,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家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19411-2003《除湿机》等标准的要求,对除湿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名义除湿量,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谐波电流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内部布线、连续骚扰电压项目。
除湿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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