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俄商来往首先应请对方提供税藉号码(inn)、法人(公司)登记地址、公司设立登记之银行账号等,以上数据系属公开,如对方拒绝提供则应拒绝交易。另,视情节可请对方提供地方工商管理单位签发之公司设立证书复印件。
2.与俄商来往函件中应请对方提供公司负责人及连络人姓名。
3.请俄商留上连络电话后即行试打,确定该电话号码为正常有人接听,不宜仅凭电子邮件及电传即行交易。
4.因俄国尚有外汇管制,进口货款均需有契约,方能向俄国中央银行、财政部申请将货款结汇汇出,故任何交易均应签订书面契约,其中应载明双方公司所有数据及交易金额,俾发生争议时能有凭据向俄国政府单位(例如税务单位、中央银行、财政部)申诉。
5.进行t/t交易时,应待汇款入户后再行出货较妥,如先行出货或分期付款则较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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