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8月1日起,巴西对电饮水机、过滤器和其他使用电系统供应饮用水的设备(bebedouros, purificadores e outros equipamentos dotados de sistema eletrico para fornecimento de agua potavel)生产商和进口商将要求产品认证,认证由巴西国家工业计量、标准化和质量局(inmetro)负责。
零售商可以在2005年2月1日前将库存处理。在2月1日前认证是自愿的。根据巴西发展工商部2003年12月10日的通告要求,在该部规定的期限后,生产商和零售商不得再经营没有取得认证的产品。
该规定对上述产品制定了生产上述产品的用电安全标准。要求在生产线上对产品进行多项检测,确保用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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