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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户常住业主 超10户电线私接公用开关偷电?
2024-05-12 17:06    7763 来源:南海网

作为小区物业,代收电费是对业主的主要服务内容之一。然而在澄迈县新香缇假日小区,物业经理彭先生却发现这笔账怎么都对不上:上个月,小区总表消耗了47000多度电,电费一共约40元,其中,小区照明等电力花费不到9元,商铺店面缴纳电费约10元,物业查收的业主缴纳的电费不到0元,合计约有1.5万元缺口。物业称,经调查发现,居然有业主“偷电”。

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子遥 文/图

纳闷

小区1个月总电费缺口万余元

澄迈县新香缇假日小区,是典型的“候鸟”小区,该小区于2012年、2015年分两批交房,共计1014套房已于2017年10月全部卖完。除冬季外,平日里小区的常住人口极少,包括租户在内只有20余户人家长期居住,不到总户数的5%。常住住户虽少,存在问题不小。“每月电费对不上,小区没有做到抄表到户,电费由物业代收。如果业主不来买电,家里就没电用。但有一些常住业主,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没缴过电费。”物业经理彭先生说。

据介绍,缺口现象存已久,仅上个月(5月18日-6月18日),该小区总表显示消耗47000多度电,按0.86元/度的电费标准,需向供电部门缴约40元电费。而物业计算后发现,当月小区照明、电梯等电力花费不到9元,临街的商铺店面缴纳电费约10元,物业查收业主缴纳的电费不到0元,合计下来还有约1.5万元缺口。这些电去用哪了?

物业检查各栋住宅楼内的电表,发现常住人口仅20余户的小区,竟然有10户以上私自将电线从自家电表接到小区公用开关上“偷电”。

走访

业主:不少人私接公共用电

7月12日,记者在该小区走访,在1栋7楼的电箱处看到,一绿一黄两根胶皮电线从表箱中一个个人电表上拉出,直接接到小区的公用开关上。物业人员告诉记者,检查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十分常见,他们上门劝阻后,部分业主剪断电线,但仍有一些业主不改正,物业强行剪断后,又偷偷自行恢复。“一户人家许久没买过电,理应没电用,但我们检查发现,她家的电视和空调都开着。”一名物业人员说。

当天,记者到该小区2栋一户被物业认为有偷电嫌疑的业主家采访。该业主直言,小区确实有不少人私自使用小区公共用电,“小区不少公共用电的走线是明线,有人就接来充电。”该业主说。随后改口称“没人偷电用”。

根据物业提供的小区购买水电情况表,常住业主中,有13户业主在购电和用电方面存在问题,存在“偷电”可能。其中,有业主在2017年开发商交房后,有24个月存在用水行为,今年1-6月也有用水,但该业主仅在2016年和2018年分别缴纳一次电费,分别是1000元和元;还有业主自去年11月以来,一直有用水记录,但自从2017年5月缴过百元电费后,再没买过电。

举报

供电部门:需公安部门去函才配合调查

小区有人“偷电”,物业经理彭先生向澄迈县白莲供电所及派出所举报该情况后,相关工作人员和民警到场多次,但此事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都来小区看过,但各有各的说法。”彭先生说,7月初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到小区各电箱进行检查,并对存在偷电行为、个人电表接入公用电的多处线路进行拍照。公安民警也到小区实地走访,彭先生也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彭先生称,两方工作人员都多次到访小区了解情况,但都没有实质性行动。“我们认为这属于偷窃行为,但被告知这属于纠纷,尽量由物业与业主私下协调。”彭先生说,“我们上门与有‘偷电’嫌疑的业主沟通,大多吃闭门羹,向有关部门举报,希望部门出面解决,没想到投诉无门。”

对此,记者向澄迈县供电局和澄迈县公安局了解情况。澄迈县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小区属于专变用户,未进行户表改造,供电部门只对总表进行计量收费,总表后的分表由物业自行管理。因此,供电部门认为该小区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供电部门的管辖范围。该负责人表示,因无执法权,如果需要他们配合警方调查,辖区公安部门可以公对公的形式去函。

公安部门:

电力部门认定达到犯罪才立案

澄迈县公安部门则认为,根据相关法规,偷电行为应由电力主管部门先行进行认定,认定其达到违法犯罪标准后,警方将依法立案调查。“目前这件事还没达到立案标准,所以我们出函不符要求。”澄迈县公安部门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物业取证偷电行为后

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南海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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