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有效打击和防范管制器具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治安大队会同宝塔路派出所对辖区内小商品市场、五金加工店等场所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并提醒场所负责人和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贩、储存、携带管制刀具和仿真枪。
同时向群众宣传《枪支管理规定》、《仿真枪认定标准》、《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等规定,教育警醒广大群众认清制贩、储存、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的社会危害性。
警方在清查中还发现,一些市民认为“弩不是管制器具”。对此,警方提示:弩和管制刀具一样,都属于管制器具,国家有严格的管理规定,禁止个人购买、持有弩。
来源:金山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