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山东禁止使用污染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
2024-05-12 09:49    5632 来源:东方网

央广网济南12月17日消息(记者桂园)近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禁止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叉车、联合收割机等。随着山东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越来越多,目前全省保有量为50万台左右。据测算,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40至50台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成为山东省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

根据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燃油、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及其他添加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未作规定的,省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制定本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可以提前执行国家规定的阶段性排放标准和燃油质量标准。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人口密度等情况,依法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止使用类型及排放限值。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可以安装实时定位装置,并与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系统联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抽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来源:东方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