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因部分鉴定业务仪器设备不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山西省44家司法鉴定机构的部分鉴定业务需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山西省司法厅于2018年2月印发《山西省司法鉴定整改工作方案》,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于2018年下半年深入鉴定机构逐一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必备仪器设备不符合设立条件等问题。2019年5月省司法厅分别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仪器设备整改于2019年8月31日前结束。省司法厅于2019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对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进行了整改验收,发现部分鉴定业务仪器设备仍不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
例如,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因无性功能鉴定所必备的仪器设备,应当注销登记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业务。太原小店司法鉴定中心因无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性功能鉴定所必备的仪器设备,应对注销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性功能鉴定)业务。
来源: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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