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出通知,要求52家化工园区针对安全风险及问题,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力争到2021年6月底前消除高风险化工园区,到2022年6月底前消除较高风险化工园区。
通知要求各化工园区要结合当地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在2020年底前明确危化品建设项目进区入园指导意见,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进区入园。对安全风险为a类(高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到2021年6月底仍为高风险的,严禁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对安全风险为b类(较高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到2022年6月底仍为较高风险的,严禁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来源: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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