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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关于加快人口进城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2024-05-12 01:35    5692 来源:网络

政策适用对象及条件:新市民包括玉州区、玉东新区的农村户籍人口以及玉州区、玉东新区户籍以外的人口,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签订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在玉林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玉州区、玉东新区)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可享受以下政策。

政策解读:

1.本《政策》的享受对象是玉州区、玉东新区的农村户籍人口,以及玉州区、玉东新区以外的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村户籍人口(以下统称为“新市民”)。本《政                                                                             策》的享受条件是在玉林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

2.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首套以购房人购房时,经不动产档案部门查档属在玉林城区第一套住宅的查档证明为准。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房、商业和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

3.本《政策》的实施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市民持有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且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需持不动产证),即可享受本《政策》。

政策一:财政发放新市民购房补贴。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每套补贴0元;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每套补贴1万元。新市民购房补贴按照先购后补的原则发放。

政策二:财政补贴50%契税。按购房所缴纳的契税为基数给予50%的补贴,契税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发放。

政策解读:新市民在玉林城区购房后取得的新市民购房补贴金额,以套为单位,按面积进行划分。新市民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在购房并缴纳契税后,由购房者申请,按流程提交审核通过后发放。具体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印发细则执行。

政策三:提供万套优惠房源。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优惠让利项目名录”(附件1)内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该楼盘市场价的基础上每套优惠不低于2万元。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提供优质、优惠房源,鼓励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团购活动。

政策解读:

1.“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优惠让利项目名录”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提供优质、优惠房源,按照自愿的原则,建立有让利意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名录。新市民购买名录内的首套商品住房项目,可享受到政府补贴之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优惠让利。该名录将与本政策一并对外发布并不定期更新。

2.楼盘市场价以住建部门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备案价格为准。

政策四:提供万元消费优惠。在“家电、建材家居折扣让利商家名录”(附件2)内进行消费的,按消费金额给予优惠让利,优惠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鼓励家电、家居建材企业提供优惠和折扣让利,名录内的商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政策解读:

1.“家电、建材折扣让利商家名录”是按照自愿的原则,建立的有让利意愿的家电、建材家居企业建立名录。新市民持有经市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享受到家电、建材家居企业的优惠让利。该名录将与本政策一并对外发布并不定期更新。

2.家电和建材家居按消费金额满减优惠,各享受不超1万元的优惠。具体细则以商家解释为准。

政策五:提供万个就业岗位。组织建立“玉林城区(含园区)企业就业岗位推荐目录”(附件3),优先向进城购房且未就业的新市民推荐3个以上就业岗位,岗位薪酬不低于玉林最低工资标准,可享受一次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进城购房的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可提供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服务。

政策解读:

1.“玉林城区(含园区)企业就业岗位推荐目录”是政府按照自愿的原则,建立的玉州区、玉东新区内有招聘需求的企业目录。每个购房者家庭的未就业人员可在目录内挑选3个以上就业岗位,也可到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该目录将与本政策一并对外发布并不定期更新。

2.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内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3.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目前,玉林市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单位的公益性岗位,按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1.2倍给予岗位补贴。

政策六: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进城购房的新市民其适龄随迁子女属于起始年级的,可凭不动产证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政策解读:

1.在玉林城区购房的新市民,以不动产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义务学校为主安排其起始年级的子女就读,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报名方式与城区新生一致。

2.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政策七: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计算,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符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解读:以我市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40万,期限30年为例,按现行的利率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商业银行贷款未上浮前的年基准利率为4.9%),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总利息约为22.66万元,办理商业银行贷款总利息约36.42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息少13.76万元,平均每月约节省382.22元。

政策八:执行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对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对拥有1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70%。

政策解读:条款中的“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由各商业银行认定。

政策九:享受同等医疗养老保险政策待遇。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市民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从事灵活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凭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解读:该条款为普惠性政策。以养老保险为例,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2021年,玉林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档次缴费金额为7975.2元/年、最高档次为41899.2元/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2684.68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档次缴费金额为200元/年,最高档次为0元/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31元。

政策十:农村宅基地退出上调补偿价。依法保护农民的各项权益,农民进城购房后自愿退出宅基地,并承诺不再要求回村建造住房的,所退宅基地参照所在地基准地价上调10个百分点、地上建筑物部分按重置价上调10个百分点进行补偿。

政策解读:

条款中所指的宅基地需经不动产登记,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基准地价指玉林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最新公布实施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中对应区域的基准地价。重置价指退出的宅基地上建构筑物建造重置价,按政府公布的执行。

以下举例说明:如樟木镇非镇区某村民占地100平方米的宅基地退出,参照樟木镇住宅用地末级地基准地价即樟木镇住宅用地三级地基准地价610元/平方米,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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