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佛山市高明区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拟对首次入库的企业、搬迁的规上企业、成功培育或者引进企业的园区进行专项扶持,其中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200万元。园区将按照成功培育、引进的工业企业数量,给予8万元每家的一次性扶持资金。
意见稿明确,扶持对象为2022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工业企业、从区外搬迁至高明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培育、引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园区载体企业。
针对首次入库的企业,高明拟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纳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给予扶持资金60万元,其中第一年扶持资金为30万元;第二年企业仍在名录库的(第一次年度审批时新增在库,至下一年度审批完成时仍在库,期间为一个完整年度,下同),扶持资金为30万元。
其中,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工业企业,除享受首次入库企业的扶持资金外,还将给予额外扶持资金。
一是转制企业扶持。即2022年前已在高明区成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分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转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并首次纳入名录库,给予额外扶持资金:首年扶持10+x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扶持10+x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200万元。其中,x为企业纳税区级留成部分较上一年纳税区级留成的增量,由区税务局予以核定。
二是重组企业扶持。2022年前已在高明区成立的工业企业,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并首次纳入名录库,给予额外扶持资金40万元,其中第一年扶持20万元,第二年仍在名录库的再扶持20万元。
三是搬迁企业扶持。即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从区外搬迁至高明区,且工商、税务已在高明区登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搬迁到高明区当年升规入库的工业企业),给予扶持资金60万元,其中,第一年扶持资金30万元;第二年企业仍在名录库中的,再扶持30万元资金。
来源:网络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