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降、缓、返、补、扩”等系列政策,为企业解难纾困,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降”
延续降低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其中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费率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降至0.4%,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4月30日。该项政策的享受方式为“免申即享”,企业无需申报和提供任何资料,由社会保险经办系统自动降费率。
“缓”
加大缓缴社保费力度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到17个困难行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悉,新增实施缓缴政策的17个困难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同时,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免收滞纳金。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政策的享受方式为“自愿申请”,企业符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或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等条件的,自愿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已按5个特困行业申请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限按本通知自动延长,无需再次申请。
“返”
提高稳岗返还标准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大型、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全省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划型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企业今年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前期已按30%的比例享受稳岗返还的大型企业,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新标准补差。
“该项政策的享受方式为‘免申即享’,企业无需申报和提供任何资料,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信息系统比对后,按程序拨付到企业账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补”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力度
在继续放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将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属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可参照在职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按初级(五级)1100元、中级(四级)1800元、高级(三级)2元的标准申领。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据了解,该项政策的享受方式为“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凭身份证、社保卡、证书原件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后,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扩”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新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区(市、县),按照“严格标准、量力而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可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填报《德阳市参保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审核申报表》,经审核后,按程序拨付到企业账户。二是新增“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助与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统一经办,不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应向参保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填报《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经审核后,按程序拨付到企业账户。
来源:中国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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