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09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x201414653
江苏金鼎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盱眙县经济开发区牡丹大道西侧(泗水路北侧)
2
x201414656
江苏金鼎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盱眙县经济开发区牡丹大道西侧(泗水路北侧)
3
8201102489
江苏金鼎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盱眙县经济开发区牡丹大道西侧(泗水路北侧)
公告单位:盱眙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来源:网络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