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前期各部门报送2024年新闻发布会计划的基础上,汇总制定《2024年蚌埠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计划》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原则上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发布部门要与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对接,按照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规定,制定《计划》落实具体方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发布任务。未列入《计划》的新闻发布会,发布部门应在召开新闻发布会7个工作日前履行完审查、审批、报备等手续,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突发事件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列入总计划,可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召开。
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事关全市发展全局特别重大事项的新闻发布会,应安排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召开涉及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等新闻发布会,应安排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副秘书长参加;以部门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发布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可根据需要,协调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计划》落实工作,切实发挥好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作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将加强对《计划》落实的督促检查,落实月度检查、季度通报制度,无充分理由不按时召开的单位将被扣减政务公开考核对应分值。
附件:2024年蚌埠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蚌埠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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