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
河南省认真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深入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紧紧抓住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时机,积极争取支持,用足、用活、用好扶持政策。切实落实农业机械化税费优惠、农机作业服务减免税、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农机跨区作业免收通行费政策。争取落实机械化示范区、农机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加大农机科技攻关专项资金投入、扶持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等促进政策。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机安全监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政策。进一步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增加补贴机具种类,扩大实施范围,覆盖所有农业县区。继续以71个县(场)为重点,精心实施好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提高粮食主产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机补贴资金规模迅速扩大,意味着责任更大,要按照“突出重点、补到关键”的原则,充分利用扶持促进政策,突出解决好生产急需、机械化薄弱环节问题。重点补贴大型机械、新型机械和复式作业机械。各地围绕当地农机化发展重点,有效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关键机械进行累加补贴。要严格遵循购置补贴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在思想和工作上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在措施和操作上绝不能有丝毫疏漏,在政策落实中绝不能有丝毫走样,将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惠一分不少地落实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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