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秋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车免收高速费
按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参加秋季跨区作业的持证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等车辆暂免征收高速路通行费,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将继续全额征收车辆通行费。
按照要求,我省各高速路收费站对通行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指挥调度车、技术服务车的车辆,经审验证件无误后,予以免费放行。而对审核中发现证车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改证件、超过免通行费时间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按规定全额征收车辆通行费,同时没收其《作业证》或《通行证》逐级上缴处理。
凡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经营者,须持驾驶证、操作证到所在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公布的具有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资格的中介组织办理报名手续,领取上级业务部门统一印刷和颁发的《农机跨区作业证》,并遵守中介组织的统一组织和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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