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聚焦发展轻装上阵 2020年苏宁易购线上销售规模占比近七成
2024-05-10 18:06    833 

2月26日晚,苏宁易购发布2020年业绩快报。快报显示,2020年苏宁易购实现商品销售规模4,163.15亿元,线上销售规模占比近70%。四季度,苏宁易购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75%,云网万店平台商品销售规模同比增长33.67%。

四季度业务强势上扬 云网万店探讨独立上市

伴随着苏宁智慧零售能力的逐步成熟,公司进一步确定云网万店独立发展战略,全面对标头部互联网零售平台,对线上业务进行整合并引入战略投资,计划加大员工股权激励,探讨独立上市。四季度,云网万店平台商品销售规模同比增长33.67%。

同时,通过零售云加盟店拓展迅速,苏宁易购在在三四级市场树立了渠道领先优势,越来越多的品牌商选择加强与零售云合作、发展下沉市场。2020年零售云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全年新开门店3,201家,预计全年销售规模同比增长超过100%,并实现盈利。

公告显示,随着云网万店战略引资的完成,资金实力及外部合作资源增强,有助于提升面向用户、商户和中小微零售商的服务能力,自营商品零售、物流业务收入预计均能实现较快增长,而上市公司对云网万店持股比例的下降,使得互联网投入带来的亏损对苏宁易购的影响有所下降。

积极的发展战略带来苏宁易购整体业务的强劲复苏,2020年苏宁易购公司开放平台非电器品类商户占比提升至86.81%。四季度,苏宁易购进一步在线上加大用户经营补贴、商品经营补贴投入,增加用户规模和提升用户体验,四季度用户活跃度显著提升,活跃买家同比增长达到52%,其中12月苏宁易购月度活跃用户数同比增长68%。

此外,公司加大门店互联网化运营,通过发展苏宁推客、门店直播、苏小团等社交营销,2020年由门店推客带来的线上销售规模同比增长145.70%。同时,随着家乐福超市到家业务持续推进双线融合,进一步拓展配送范围,2020年到家业务订单量同比增长139%,来自苏宁生态体系内的流量逐季提升。

降本增效+业务聚焦 规模效应凸显

公告同时显示,2020年苏宁易购进行了一系列降本增效和业务聚焦的工作安排。2020年,苏宁明确提出了聚焦零售主业的发展要求。苏宁易购积极实施降本增效,加强人员绩效考核,提升投入产出效率,报告期内总费率同比下降1.15个百分点。

去年以来,苏宁物流进一步明确发展战略,聚焦为苏宁易购平台的供应商和商户提供仓配一体化业务,尤其在家居物流相继与宜家、顾家等家居头部品牌扩大合作范围及合作深度,提升用户服务体验。同时,协同家乐福、零售云门店等提供到家业务、门店配送、送货上门等多元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苏宁易购已在48个城市投入运营67个物流基地,在15个城市有17个物流基地在建、扩建。

“聚焦零售、聚焦商品、聚焦用户”,从业绩预告以及近一个月的动作来看,苏宁易购的发展正处于稳健发展且逐季向好的阶段,加之近期一系列战略合作伙伴的加持,苏宁的资金实力及外部合作资源进一步增强。

苏宁易购表示,随着一系列降本增效和业务聚焦工作效果显现,以及市场回暖及公司云网万店引资完成,预计2021年销售规模将会实现稳定增长,扣非净利润将会得到显著改善。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