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青岛某公司向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一批测试设备,共8台,货值11840美元。经现场检验,该批设备有明显使用过的痕迹, 属旧机电产品,但该公司未办理备案手续,违反了商检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对该批设备实施退运处理。据悉,今年已有4批进口旧机电被退运。
旧机电是进口高风险产品
进口设备被退运的企业,不得不承担双倍的运费,耗费双倍的时间。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科的丁寿滨曾在该局机电处工作七年,他告诉记者,近年来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国外企业淘汰的旧机电产品价格便宜,但技术水平往往比咱们国内同类产品高,所以有些企业就喜欢进口旧机电产品。而且,有些设备国内确实买不到,只能从国外进口。”丁寿滨说,“但是,进口旧机电产品存在与我国现行有关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的强制性技术法规不符的情况,属典型的进口高风险产品。”
“旧机电的风险在于,使用过后往往会夹带布料、沾染机油污渍等,安全隐患比较高,排污指数不达标,能耗比新产品大,也不达标。”丁寿滨告诉记者,从2007年起,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企业必须遵循这样的程序:先在检验检疫局备案,在国外口岸装箱前进行预检,到我国港口后再检验,投入使用后检验检疫局还要进行后续监管。
据了解,我国的商检法对从国外进口旧机电产品有明确规定,旧医疗器械、旧压力设备是绝对禁止进口的;而旧挖掘机一类属于限制进口,需到商务部申请许可证。在青岛城阳区一家企业工作的栾先生从事机电进口多年,他告诉记者,由于国外的旧机电便宜好用,国内很多企业都有需求。“我们公司会进口一些旧机电设备自己用,或者卖给别的企业。”栾先生说。
企业要多了解相关法规
在七年的机电设备检验工作中,丁寿滨总结出了四种进口旧机电企业常犯的错误:“第一种是旧的报称新的,逃避装箱前预检;第二种是法检产品报称非法检产品,逃避监管;第三种是以出口维修的名义更换其他旧机电产品进口;第四种就是用未到港产品获得预检证书,帮助已到港但未经预检的产品通关。”
丁寿滨告诉记者,往年仅第四种违法进口行为,青岛口岸就能查到十几起,“青岛检验检疫局每年进行行政处罚最多的就是机电处,所以说进口旧机电产品确实是高风险,企业一定要按规定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