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上,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一座高层玻璃幕墙在8分钟内两度爆裂,大量玻璃碎从天而降。所幸路经行人较少,无人因此受伤。这是太古汇开业后发生的第三起“玻璃雨”骤降事件。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最早引入玻璃幕墙到成为全球最大的市场,仅用了不到20年时间,集中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的建筑中。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玻璃幕墙的隐患逐渐暴露出来,光污染以及玻璃幕墙的自爆、脱落都成为城市的安全隐患。虽然目前国家允许的钢化玻璃自爆率为3%,但即使建筑玻璃的质量和强度都能有足够的保障,玻璃本身的抗震性和抗变形能力仍有欠缺,一旦遇到台风、飓风、地震、冰雹、温差遽然变化等,均有可能导致安全事件。然而,许多人对玻璃幕墙的维护还“懵懵懂懂”,甚至对其潜在的风险一无所知。更关键的是,缺乏明确管理制度,缺乏责任追究机制,缺乏相关产业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玻璃幕墙成高空“隐形杀手”的杀伤力。
以广州为例,无论是早在2008年广东省住建厅出台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还是去年6月刚刚通过的《广州市房屋安全监管职责和城市建设维护有关事项的请示》,都没有规定市内限建、禁建玻璃幕墙的明确标准,也没有对于幕墙周围设缓冲、防护设施的规定。即使新的玻璃幕墙建速“被放缓”,上了年龄的老玻璃幕墙又该怎么监管?《请示》中明确,对全市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普查,要求新建玻璃幕墙验收后1年内作全面检查,以后每5年应检查一次。但在实际执行中,几乎没有开发商自发检查,所谓的“维护”也最多停留在日常清洁的层面。
业主、物业、承包商责权不明、互相扯皮,已成为玻璃幕墙隐患丛生的另一个致命因素。特别是一旦发生事故,目前难以问责。事实上,许多大城市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也只是一个暂行办法,并不具有强制性,往往是仅明确幕墙的安全维护应该由业主负责。另外,还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说业主不愿意对幕墙进行检测怎么办?检测后,检测报告要交给哪个部门接收?涉及需要更换、维护的话,费用由谁来出,业主是否愿意承担?解决这些问题,亟待通过立法的完善。
除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外,降低玻璃幕墙带来的安全风险还得从源头上去拷问:
1973年的一场狂风,美国波士顿汉考克大厦被击得千疮百孔。从此,玻璃幕墙在它的发源地美国的地位一落千丈。之后,欧美一些国家开始限制在建筑物外部装修使用玻璃幕墙,甚至明文限制使用釉面砖和马赛克装饰外墙。比如,美国出台《节约能源法》对玻璃使用提出限制;德国禁止使用大面积玻璃幕墙。与此同时,他们转而寻找新型玻璃和技术,比如充氩双层低铁low-e玻璃、变色玻璃窗因可调节室内温度而开始被推广使用,铝合金框架和玻璃的结合也让玻璃幕墙变得更加安全。
在国内,上海市早于2012年就规定两类建筑禁装玻璃幕墙,包括: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物;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二层以上”建筑物。以近期备受瞩目的该市“第一高楼”上海中心大厦为例,据其建设方城投公司介绍,上海中心是世界首次采用“内外”双层方式安装14万平方米柔性幕墙的超高层建筑。安装完成后,不仅为大厦提供外保护和温度缓冲区,还将形成24个空中花园,为学界、业界称好。由此可见,城市形象不仅不需要靠玻璃幕墙来包装“气派”,相反,从制度上和细节上尽快完善其建设、监管等问题,逐渐摘下悬挂在居民头顶上的“定时炸弹”,才是一个城市应有的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