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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6亿亩
2024-05-07 17:59    8128 

8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要确保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其中谷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2.6亿亩以上。

“十一五”期间,我国粮食连年增产,连续4年超过万亿斤。然而,“十二五”时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仍然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农业科技的核心领域、关键环节缺乏重大突破,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依然不高,务农效益特别是种粮效益长期偏低等问题。

为此,《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要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成为重中之重。

《规划》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全面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落实到地块,确保基本农田保有量不低于15.6亿亩,其中水田面积保持在4.75亿亩左右。抓紧划定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的粮食生产区域,实行永久保护。提高粮食复种指数,确保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其中谷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2.6亿亩以上。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积极发展南方地区双季稻生产,因地制宜扩大东北优质粳稻生产,稳步推进江淮等粳稻生产适宜地区“籼改粳”;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扩大玉米播种面积,加快发展优质专用玉米;积极发展高油高蛋白大豆,力争稳定大豆自给水平;积极发展小杂粮,扩大优质专用薯类生产。

来源:本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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