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韩国kfda发布了《食品基准及规格》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a.1)新制定可可固形物、无脂肪可可固形物、乳固形物概念。
2)维生素a可并用两种单位(国际单位iu和 μgre)
3)取消胶囊型蜂皇浆加工品测试方法。
b.微生物规格基准中引进二级采样法(n, c, m)及三级采样法(n, c, m, m)。
c.高油酸葵花籽油中的碘基准与国际食品标准委员会(cac)基准相统一。
d.二氧化碳或氮与二氧化碳混合气体允许作为特殊用途食品填充气体。
e.新制定酒精相关食品类型及相关规格。
f.规范测试法相关用语。
g.1)修改和制定3种农药成分分析法。
2)新制定食品中非法添加医药成份的检测方法(肥胖治疗剂 1种,糖尿病治疗剂4种,其他医药品成份6种)新增试验方法。
h.修改和新制定46种农药的残留限量基准。
i.新制定人参中氰氟虫腙的残留限量基准。
j.新制定畜产品中林丹等8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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