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韩国颁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令
2024-05-07 08:52    5802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2017年1月4号,韩国颁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令,并于颁布之日起实施。其具体内容如下:

1.食品的制作、加工中使用非以食用为目的采集、加工、生产或管理的原料时,将吊销相关企业的营业许可,关闭相关营业场所并销毁问题产品。

2.食品中添加铅、冰等异物,以伪造的重量进行销售和使用于营业的,将吊销相关企业的营业许可,关闭相关营业场所。

3.若食品强调声称未添加其本身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将以前的销毁产品并且停止营业的处分,改为停止营业处分。

4.自我质量检查中发现不合格事项而未向食品药品安全处进行汇报的,违反1次给予1个月停业处分;3次以上的给予3个月停业处分。

5.医药品生产企业要进行食品生产时,只要食品药品安全处处长认为医药品口服制剂不会带来食品安全风险,就可以将医药品生产设备用于食品生产。

6.面点生产、加工企业要同时经营点心、面包等产品的现场制作销售项目时,可共用制作场地。

7.在各自治团体举办、主管、赞助的地方庆典中现场制作销售食品时,设备及场地相关要求可遵照特别自治市、特别自治道等各自治团体制定的标准。

8.以往食品安全管理认证企业中调查、评价结果判定为合格的企业可以免除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现将免除定期培训的要求提高为调查、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满分的95%以上。

9.关于获得食品安全管理认证企业,其有效期结束90天之前,认证机关应以手机短信等方式将认证有效期限延长相关程序等通知给企业。企业应有效期结束60天之前要提交延长申请。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