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点赞!提出将重新调整完善禁养区划定,养猪场原则上不再关停?
2024-05-06 22:27    4188 

据不完全数据统计2017年因环保政策减少生猪存栏约2000万头,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4.9万个,面积63.6万平方公里,去年同期,福建南平已打响拆迁第一枪,半个月时间,200多头生猪说没就没。而今年,却出现了不一样的声音,四川率先站出表示将从重新审核畜禽禁养区划定范围、浙江更是宣布原则上不再关停养殖场。

浙江:生猪存栏量将恢复至700万头,养殖场原则上不再关停

为破解畜禽养殖污染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难题,浙江在87个畜禽养殖县设立了禁养区、限养区,养殖规模从每个猪场平均200头提高到600头以上,存栏50头以上的养猪场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完成污染治理,其中90%采取了农牧结合生态消纳,养殖污染得到根本遏制。

这次会议,要求进一步科学调整禁养、限养区划定,在丘陵山地、沿海滩涂和自给率较低的区域,加快建设一批美丽牧场,全省生猪存栏恢复并稳定在700万头以上。各地要根据环境消纳总量和养殖场治污能力,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对目前保留的养殖场,原则上不再关停、不再减量。

将打造5个蜂业强县、10个特色畜牧业集聚区(强镇),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养殖技术和模式,建成20个省级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1000家省级美丽牧场、10000家绿色生态牧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圆满完成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创建任务。

四川:重新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

四川省农业厅发出的通知表示,近年来,各地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相继出台了禁养区划定文件,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促进了畜牧业有序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但部分地区存在禁养区划定不科学、不规范、边界不清、拐点不明等问题。通知主要包含以下5个方面:

01:把握原则,依法调整;

02:建立机制,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农业、环境保护部门牵头,国土、住建、水务、林业、规划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划定工作的联动机制,明确责任,统筹推进。

a. 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住建部门负责提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及边界核定相关资料;

b. 林业、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提供相应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林业部门负责提供湿地公园的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划定范围及边界核定相关资料;

c. 住建部门负责提供风景名胜区划定范围及边界核定相关资料;

d. 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划定范围及边界核定相关资料;

e. 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十大主要河流及重要支流岸线周边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划定范围及边界核定相关资料;

f. 农业部门负责提供畜禽养殖分布、养殖规模、区域内耕地适宜承载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资料;

g.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提供相关资料。

涉及跨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十大主要河流及重要支流岸线周边等的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提供以上相关资料。

03:分类指导,确定范围;

04:科学划定,核定边界。在调整完善禁养区划定的工作中,各县(市、区)要在识别和初步确定的禁养区划定范围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勘察,调查禁养区划定范围相关基础信息,明确划定禁养区范围的边界拐点,形成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包括比例尺不低于1:50000 的畜禽禁养区分布图(可参考已完成土地确权形成的分布图),以及禁养区划定范围的文字描述。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要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形成禁养区划定送审方案。

05:严格程序,报批公布。

猪价不断下行,养猪大企不断扩张,如果环保政策再一压再压,猪到底还养不养?到底该怎么样?还好,四川、浙江在18年开年给养猪人带来了好消息,做好环保,养好猪,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来源:猪场动力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