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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4种食药违法行为有望获奖金30万元
2024-05-06 21:37    2339 

“举报4种食药违法行为,且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近日在省食药监局组织的12331食药投诉举报主题宣传媒体开放日活动现场获悉,《山东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渠道直接向食药违法行为发生地食药监管部门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后给予相应奖励。

据介绍,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为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级为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者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有关部门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其他由省食药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举报。

来源:济南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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