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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印发《2018年辽宁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网络订餐要做到“线上线下”同质同标
2024-05-06 20:30    3537 

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 加强抽检监测工作,重点食品品种累计抽检覆盖率达到50% 加快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2018年,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省将加强网上订餐规范管理,鼓励“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5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2018年辽宁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于近日印发,对辽宁省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省将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将城市创建纳入全域常态化管理,推动已经命名的县在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绿色发展和保障消费安全上发挥作用。

聚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今年,我省将加强源头治理,积极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积极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

为了防控风险,今年,我省将进一步修订完善风险分级监管制度,落实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质量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加快食用农产品、食品供应链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成省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城市项目建设,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此外,今年我省还将加强抽检监测工作,重点食品品种累计抽检覆盖率达到50%。加强水产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金融、土地、许可等领域的联合惩戒力度。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全面推行“明厨亮灶”示范建设。

为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今年我省将实施食品安全大科普行动,进一步加强我省食药科普宣传站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逐步开通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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