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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食用油新国标 包装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2024-05-06 19:05    97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食用油新国标,规定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这一新规将于12月21日起强制实行。记者昨天走访发现,目前福州还有一半左右的调和油包装达不到新国标要求,其中部分产品已开始促销。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福州市场上销售的食用调和油包装标识还未统一,但部分产品名称已标明为食用植物调和油,且在配料表中标明了各种油的比例,如某品牌的调和油配料标注为菜籽油91%、玉米油3%、大豆油2%、葵花籽油1%、芝麻香油1%等。

不过,也有一些产品虽然公布了配料比,但名称与实际配料比不对应。比如某品牌的花生调和油,占比最多的是大豆油,占95%,花生油只占4.5%,其他为芝麻油。

还有一些品牌的调和油未公布配料比,占总数的两三成。

记者咨询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得知,按照食用油新国标,今年12月21日起,目前市场上较普遍的花生调和油、橄榄调和油等都将统一变更为“食用植物调和油”,同时必须标注配料比。按这个标准,目前福州市场上包装面临调整的调和油还有一半左右。

福州市粮食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食用油新国际实施后,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调和油就会退出市场,市民吃的调和油到底有哪些成分也将一清二楚。

记者注意到,一些品牌的调和油已开始促销,比如某品牌5升装的调和油价格降至每瓶28.9元,比5升装的大豆油还便宜。福州一些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说,估计下半年很多包装达不到新国标要求的调和油将进行促销。

来源:福州新闻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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