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农业农村部:停用以猪血为原料的血液制品生产猪用饲料
2024-05-06 17:22    4389 

为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称,饲料生产企业暂停使用以猪血为原料的血液制品生产猪用饲料。养殖场(户)暂停使用相关饲料产品饲喂生猪。库存的有关饲料产品,待其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产品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后,可以继续使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猪用饲料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饲料生产企业暂停使用以猪血为原料的血液制品生产猪用饲料。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生产或销售的相关猪用饲料产品(包括半成品、残次品),饲料生产及销售企业应当按批次抽样送检。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的,可以继续销售;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召回产品,并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对相关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

三、养殖场(户)暂停使用相关饲料产品饲喂生猪。库存的有关饲料产品,待其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产品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后,可以继续使用。

四、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及其周边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其他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

五、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做好辖区内饲料生产及销售企业相关猪用饲料产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对确诊的阳性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组织和监督有关企业做好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和追溯排查工作,以及相关生产设施、场所、运载工具等的清洗消毒。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的行为,要依法严格监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泔水全链条管理。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18年9月13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