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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力争2020年奶源自给率超70%
2024-05-06 16:49    9042 

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2020年,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65%以上,奶源自给率稳定在70%以上,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到2025年,辽宁奶业实现全面振兴,基本实现现代化,奶源基地、产品加工、乳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在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上,《实施意见》提出,以省内现有大型乳品加工厂为中心,以法库县、康平县、沈北新区、新民市等饲养奶牛数量较多的县(市、区)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全省奶源基地布局。着力提升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的奶牛场装备水平,大力推广奶牛粪污资源化还田利用。推广应用奶牛场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和管理设施设备。推广玉米整株青贮及全混日粮饲喂技术。加强奶牛口蹄疫防控和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工作,做好奶牛常见病防治。

在完善乳制品加工和流通体系上,依托该省高品质生鲜乳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等液态乳制品,支持发展高品质乳制品,包括奶酪、奶油、炼乳、黄油等干乳制品,鼓励发展高端婴幼儿配方乳粉、中老年配方粉、功能性乳粉和风味型乳粉,积极抢占国内高品质乳制品进口替代市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乳品企业。支持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建立现代乳制品流通体系,推进奶业配送网络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重点完善末端配送网络体系,畅通奶业配送末端“毛细网”。引导奶吧等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乳品生产全程管控,严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加工、流通等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建设或收购生鲜乳收购站,并将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关口前移至生鲜乳收购站,提前管控风险隐患。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管理,严打非法收购运输行为,严防不合格生鲜乳流向市场。制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实行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年度监测全覆盖。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力度,严禁企业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严禁同一企业使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此外,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税务、工业和信息化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乳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乳品行业逐步建立乳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定期发布乳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信息。推介休闲观光牧场,组织开展乳品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消费者切身感受牛奶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大力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增加产品种类,保障质量安全。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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