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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通报五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2024-05-06 16:16    9584 

■经营标签内容不符

2018年2月,伍家岗区食药监局根据移交案件线索,对伍家岗区炫冶商行(王静)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经营的稻花香珍品1号38%vol白酒标签内容与实际不符。伍家岗区食药监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经营产品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标签内容虚假

2018年4月,宜昌市食药监局接到举报,称其在中南路某烟酒店购买的白酒怀疑是假酒。经鉴定,被投诉的白酒非原企业所生产。当事人经营标签内容虚假的食品的行为,宜昌市食药监局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40元,并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017年11月,远安县食药监局接到投诉,反映在远安宾馆有人高价销售蛇酒。经查,由成都市尊享汇科技公司销售“苗方蚁蛇酒”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远安县食药监局决定,给予成都市尊享汇科技公司:监督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美酒河酒厂召回查封扣押的苗方蚁蛇酒165件,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文标签标注不明

2018年2月,伍家岗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伍家岗区烩食堂餐厅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餐厅 内 酒 架 上 发 现 有14瓶“grand hugot”酒的中文标签未标注境内代理商地址等。食药监局对14瓶酒予以没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2018年1月,长阳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发现,宋xx经营的“福陵”牌风干鸭和“尚香”牌风干鸡的外包装标签上,所标示的生产许可证号与实际查询的情况不相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没收风干鸡、风干鸭共26袋、没收违法所得37.6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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