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六部门联合出台新规 学生“小饭桌”实行备案管理
2024-05-06 10:50    6533 

本报乌鲁木齐8月20日讯 开办“小饭桌”,须到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强“小饭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对学生“小饭桌”实行备案管理。

《意见》要求,“小饭桌”的开办者须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领取备案卡。备案时提供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餐饮服务流程说明、设备设施清单、经营场所面积和可容纳就餐学生人数说明、开办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承诺书等材料。

“小饭桌”开办者应建立健全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健康检查、食品留样、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制度。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小饭桌”的监督检查,在校园周边等醒目位置及时公示监督检查结果。此外,还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便于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

据了解,自6月1日起,我区启动了为期5个月的食品安全领域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聚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领域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集中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逐项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作者: 高娃 陈硕)

来源:新疆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