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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查出含硼砂有毒饺子皮 专家提出五点疑问
2024-05-05 18:15    3585 

据《鹰潭日报》5月23日报道,鹰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全市自制饺子店专项检查中,对饺子皮中可能添加的甲醛次硫酸氢钠、硼砂、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等非食用性物质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某水饺店面粉中含非食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硼砂,含量为1mg/kg。

根据卫生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硼砂添加在饺子皮中对人体具有致癌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教授、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专家魏益民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在对鹰潭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面粉《食品检验报告》进行研读核实后,他针对检验方法、标准和结果提出了五大疑问:

疑问一:检验机构使用何种检验方法?

魏益民指出,该面粉《食品检验报告》所列检验方法为gb/t 21918-2008(食品中硼砂的测定)。一般检验食品含硼砂量有三种方法,各自的检出限分别为:第一法,乙基己二醇三氯甲烷萃取姜黄比色法,为2.50mg/kg;第二法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 aes)法,为1.00mg/kg;第三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 ms)法,为0.20mg/kg。“而该《食品检验报告》所称的‘硼酸检出限0.5mg/kg’,与以上三种方法检出限均不相同,那么此数据是由哪种检验方法得来的?”

疑问二:检验结果数据是否存在问题?

魏益民指出,《食品检验报告》给出的3份样品检测结果是3mg/kg、1mg/kg、1mg/kg。如检验机构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 ms)方法检验,那么设备检出结果应为硼离子,含量换算后应为0.34mg/kg或0.11mg/kg(8.83毫克硼砂含1mg硼粒子),均低于《食品检验报告》中的检出限0.5mg/kg。“报告结果低于检出限,检测是否规范?”

疑问三:为何样品检验结果误差高达80%?

《食品检验报告》采取三份来自同一袋特精高筋小麦粉的样品进行检验,品种、批次、规格、厂家均相同,而检验结果显示其中两份样品硼砂含量为1mg/kg,第三份样品含量为3mg/kg,相对误差为80%。

魏益民提出:“误差如此大的检验结果是否可以作为执法依据?”

疑问四:检验结果表述是否符合规范?

魏益民发现,《食品检验报告》中三份样品的检验结果表述为“3、1、1mg/kg”,检出限表述为“0.5mg/kg”。“那么这种结果表述是否符合规范?”

疑问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魏益民指出,到目前为止,关于小麦面粉中的硼离子含量还没有标准或阈值所依,仅有个别研究报告建议的本底值,以硼离子计为1.65mg/kg,换算成硼砂为14.60mg/kg(换算系数8.83),远高于检验结果的1mg/kg。换句话说,本次检验出的硼砂含量要远远低于研究报告的建议含量。那么《食品检验报告》“单项结论”中“不符合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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