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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全力推进农(渔)业水环境治理
2024-05-05 15:04    3627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绍兴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近日,绍兴市农业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农(渔)业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意见》对该市畜禽养殖业、种植业、渔业污染治理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其中渔业重点是推进生态养殖,主要包括:

1、落实禁养制度。对禁养区内现有的外荡水域河蚌网箱逐步实施清理,到2014年底,越城区禁养区内的清理、拆迁工作基本落实;到2016年,禁养工作全面完成,基本消除水产养殖对越城区水环境和生态城市建设的影响。在禁养区外,严控养殖规模,采用新型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确保水域水质改善和供给有序安全。

2、开展增殖放流。建设“智慧渔政”管理平台,实施大水面洁水渔业生态工程,科学合理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2014年,放流鲢鱼、鳙鱼、草鱼等品种5000万尾,到2017年,形成公共财政支持重点水域增殖放流机制,促进渔业生态修复。

3、发展生态渔业。推广稻虾轮作、稻鱼共生等养殖新模式,加快设施改造,减少养殖尾水排放和水资源消耗。2014年,开展生态化池塘改造2.4万亩,推广稻鱼共生2.1万亩,到2017年,推广稻鱼共生2.5万亩。

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完成,《意见》要求该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技术支撑、强化考核,切实加大农(渔)业污染治理力度,努力实现农(渔)业污物无害化、肥药减量化、养殖生态化,切实减轻农(渔)业面源污染。

来源:平绍兴市水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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