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将近,《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将对夏季的露天餐饮场所进行规范。
办法规定,消夏露天餐饮,因具备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有健康证,消夏食品应该在室内制作,不得室外加工和制作、销售,可以室外食用,另外,禁止露天烧烤、制售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另外,露天的煮毛豆、煮花生、羊杂和牛肉必须加热保温销售,不可以低温销售。而拍黄瓜、凉拌海带丝、凉拌豆腐丝等凉菜,不会出现在露天消夏场所。
来源:食品产业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