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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状告店家售卖问题标识白酒和红酒索赔3000多元
2024-05-05 11:15    5445 

3月17日,消费者因在重庆一家副食店内分别购买了2瓶品牌红酒和白酒,因包装标识问题,起诉廖老板。

根据红酒标识的等级,消费者发现,条款里根本没有4个等级,违法《产品质量法》,副食店有欺诈行为。消费者提出退一赔一,即退1120元,另赔1120元。1192+2240=3432元。

而副食店表示,所售涉案红酒在各大超市、烟酒店都有销售,消费者应该找厂家维权。

而涉案品牌白酒和红酒商家表示,如果副食店赔钱了,会有更多的消费者来索赔,会给商家带来巨大影响。目前厂家表示只能提供更有利的证明材料,其他的爱莫能助。

来源: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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