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山东一团伙用鸡脂鸭皮加工成“地沟油”贩卖
2024-05-05 11:04    4196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通报了一起加工利用“鸡脂油”的案件,几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自2004年以来,从周边集市及山东省诸城市某食品公司、诸城市某集团公司、寿光市某食品厂等处收购生产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鸡脂、鸭皮等,在即墨市其家中及加工厂处,提炼加工成“鸡脂油”后对外销售牟利。

被告人王某、王某利、王某吉、王某珍、王某芝是生产、加工“琵琶梗”的业户,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卖相和口感,明知被告人杨某某生产的“鸡脂油”系用废弃的鸡脂、鸭皮等提炼而成,仍购买并掺杂在棕榈油中生产、加工“琵琶梗”并对外销售牟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用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并销售,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属于“地沟油”犯罪,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他五被告人作为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明知杨某某生产的系“地沟油”仍用于食品加工,其行为亦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法院鉴于6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并缴纳部分罚金,分别予以从轻处罚;王某珍、王某芝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案发后投案自首,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经判前社会调查,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分别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院一审对6名被告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王某利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王某吉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王某珍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王某芝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均未上诉,本案已生效。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