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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民房灌装假冒“天之蓝”等白酒 跨省交易时被查获
2024-05-05 10:01    8086 

在南京租用民房,买来打码机、仿制包装箱、空酒盒等,用酒精勾兑,就生产出“天之蓝”等高档白酒。两嫌疑人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假冒知名品牌商标,灌装假酒销售牟利,近日被凤阳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7个月和并处罚金。“天之蓝”、“海之蓝”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注册的商标。2012年,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租用南京市栖霞区一处民房,用以次充好的方法灌装“天之蓝”、“海之蓝”系列假冒白酒。胡某在知道其是制售假冒的白酒后,仍帮助购买三百个空白酒瓶供其使用。2013年4月,安徽凤阳县的徐某通过张某和李某购买洋河“天之蓝”、“海之蓝”系列白酒。随后李某与罗某平联系,双方商定好价格后,罗某与胡某等人将132瓶“天之蓝”(22箱*6瓶)、180瓶“海之蓝”(30箱*6瓶)假冒白酒装车,由胡某驾驶其面包车与罗某一起,送往凤阳县与徐某等人交易时被查获,非法经营额为39480元。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假冒他人商标,非法经营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胡某明知其生产销售假冒白酒,仍帮助购买空酒瓶、运输假冒白酒,其行为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刘爱红 孟斌 记者 胡昊)

原标题:民房内灌装出假酒 跨省交易时被查获(图)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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