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俩“特仑苏”法庭“掐架”
2024-05-05 09:58    6374 

北京日报记者 孙宏阳

俩“特仑苏”字样一致,包装风格也差不多,蒙牛不干了。近日,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天津市特仑苏乳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及个体经销商郭某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昨天,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蒙牛公司表示,“特仑苏”作为驰名商标,由蒙牛公司长期使用。天津特仑苏公司注册并使用含有“特仑苏”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在其产品中突出使用“特仑苏”字样,以及“来自特仑苏公司的问候”、“特仑苏公司出品”等宣传语,且采用了同蒙牛公司产品风格完全一致的特有包装,已构成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蒙牛公司代理人当庭拿出涉案的4种产品,“无论内外包装,只要使用了‘特仑苏’字样就算侵权。”蒙牛公司认为,其以蓝色和白色搭配而成的长条状奶盒以及外包装箱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天津特仑苏公司使用近似的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

蒙牛公司要求,天津特仑苏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特仑苏”商标专用权;停止侵犯蒙牛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天津特仑苏公司及郭某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就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天津特仑苏公司则认为,蒙牛公司的包装、装潢并非其特有,与三元、伊利等品牌的外包装并无明显不同,况且双方的包装、装潢也不构成近似。

个体销售商郭某的代理人表示,超市出售的所有奶制品都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因此不认可蒙牛公司提出的诉求。

除了经济索赔外,蒙牛公司还要求天津特仑苏公司停止使用带有“特仑苏”文字的企业名称,并变更企业名称。

对此,天津特仑苏公司表示,在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注册时,蒙牛公司的商标尚未核准注册,蒙牛公司对于“特仑苏”并无在先权利,且其企业名称注册已满5年,蒙牛公司无权请求撤销。

昨天,法院未当庭宣判。

专家观点

并非谁先注册谁“有理”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国华介绍,本案属于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冲突问题。根据《商标法》申请在先的原则规定,谁先申请,商标的所有权归谁所有。本案中,天津特仑苏公司抢先注册了“特仑苏”作为企业名称,且该名称的使用时间已超过5年,理论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是谁先注册就保护谁。”王国华表示,《商标法》既保护已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的一方,也保护未注册但公认属于驰名商标的一方。“由于商标注册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往往持续一两年,允许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对正在申请的产品进行市场推广。”

蒙牛公司早在2005年就推出了自主研发的“特仑苏”牛奶品牌,该品牌商标于2008年才经过工商部门核准注册。而就在商标核准过程中,天津市特仑苏乳制品销售有限公司注册使用了“特仑苏”作为企业名称。

王国华认为,蒙牛公司若想维权成功,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其“特仑苏”牛奶品牌在天津特仑苏公司注册名称之前已经长期使用,并成为名副其实的驰名商标。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