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紧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大力度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粮食安全责任与分工,主销区也要确立粮食面积底线、保证一定的口粮自给率。相关部门权威人士认为,这明确了国家粮食安全中央与地方、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国家粮食安全共同责任。
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说,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粮食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这项体制的改革,就是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粮食安全责任与分工,在中央承担首要责任的同时,全面落实省级人民政府在粮食生产、流通、稳定区域市场和粮食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真正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省级人民政府对粮食安全全面负责的体制。”
任正晓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全面深化改革、保障粮食安全,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要尊重市场的一般规律和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又要考虑粮食作为特殊商品的公益属性和目前种粮农民在市场中尚处弱势地位。关键是合理确定政府干预粮食市场的边界并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核心是要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粮食事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央和地方要共同负责,中央承担首要责任,各级地方政府都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承担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关键是要切实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上下联动,共同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和流通能力建设。”
据介绍,今后将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的功能定位、调控责任。地方储备粮主要是用来保应急、控粮价、稳市场,是区域内应急保供的第一道防线;中央储备粮主要用于应大灾、守底线、稳预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撒手锏”。要按照“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责权清晰、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的原则,深化储备粮管理机制改革,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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