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高宝邵伯湖迎来一年一次的5个月封湖禁渔;与此同时,农业部新划定的湖区永久保护核心区也正式生效,共计4万亩,将全年禁渔,以便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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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首日
查处10余违规渔船
高宝邵伯湖渔管办(以后简称渔管办)渔政处处长孙文祥介绍,禁渔期为1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在此期间,非经许可禁止入湖从事水生动植物捕捞。
另外,为了保护银鱼和梅鲚,渔管办还有额外的规定,具体为“6月1日0时至8月9日24时为梅鲚禁渔期,禁止兜网、摊网捕捞;6月11日0时至8月9日24时为银鱼禁渔期,禁止扳网捕捞。”
昨日是第一天,记者跟随高宝邵伯湖渔管办渔政执法人员来到高邮湖,从高邮石工头渔港前往安徽天长水域巡查。
在高邮石工头渔港,记者看到上百艘渔船停泊在渔港;不少渔民正在修补网具或渔船。
随后,记者与渔政人员一道前往高邮湖湖区。在高邮水域,记者既没有看到渔船活动,也没有看到鱼簖等捕捞渔具。不过,当执法船行至安徽天长水域时,记者看到湖面有3条渔船正在生产。渔政人员很快上前对渔民进行劝告,并当场没收捕捞网具。
孙文祥介绍,禁渔当天,他们在高邮湖天长水域共查处了10多条渔船,这些渔船将全部暂扣至天长渔政站,违规捕捞的渔民也将受到当地渔政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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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延长
开捕后“鱼更大了”
孙文祥说,在禁渔期,使用小型流动渔具捕捞,如丝网、虾笼、钩卡等,一般会被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如多次被查到,或者属于无证捕捞,或者阻碍、抗拒渔政执法的,处1000元—2000元罚款,并可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证。
在禁渔期使用滩网、拖网、渔簖、虾簖等大型渔具捕捞的,是渔政部门严厉打击的行为,不仅要加重罚款,还要没收、拆除渔具,直至吊销捕捞证、没收渔船。
无论禁渔期还是捕捞期,在高宝邵伯湖区,用地笼网、花篮、电鱼、毒鱼、高踏网、鱼鹰等捕鱼是违法行为;在高宝邵伯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捕捞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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